王的男人(下)(2/2)

    想说的话说完了,魏予彻准备开车门闪人。

    「你这是恐吓!我可以告你!」而就在他转身想走的时候,苏方瑞终于回过神来,咬牙切齿地对他大吼。

    「……单一性伴侣。」

    紧紧握了握手上的方向盘,魏予彻在下一个路口果断右转。

    五月初会有两週不在台湾,笔电会带着,更新不一定会有。

    程陌继续问着,不哭了,脸开始有点红。

    讲到专业魏予彻就不得不打枪程陌了,毕竟魏予彻确实提不出任何具备法律效力的承诺,即便他想也不能。

    魏予彻实在不知道该对程陌说什么好,他的忍耐已经快到极限。

    「我要告你。」

    这个人是他的了,除非魏予律亲自出马,否则再也没有人能从他手上抢走程陌。

    至于后者嘛,等他把人干到自己主动摇屁股看他还拿什么告,爽死你这个小妖精!

    *

    然而程陌听完他的专业解释非但没有不高兴自己不出言哄他,反而小声地开口,手指头在棉被上搅来搅去的,脸红得能滴出血来。

    更早就收到风声的魏予彻站在厨房边泡咖啡边守株待兔,果然看见一身骚的程陌准备出门,脸上掛着灿灿的笑容哪里还有半点失恋的落寞。

    理了理身上的西装,魏予彻阴惻惻地一笑,开门上了车。

    「安分点,人渣。」

    第三个週末,魏予彻待在宿舍里洗衣服,客厅外就是阳台,房间在最里间的魏予彻懒得跑来跑去又是看洗衣机又是看烘乾机的,乾脆就待在客厅看dvd。

    「没事,只是一些推心置腹的心里话而已。」

    「不具备。目前我们的室友关係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同居,就算真的同居也没有任何民事结合条文做保障,也许等到《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通过,保障同性同居的民事结合条文才有可能提出。」

    这是他这个月第二次听见有人这么对他说,一次是程陌的人渣前男友,一次就是程陌,前者有种告他,他就有办法反告到对方脱裤子卖屁股。

    --

    跟房间里四十二吋的电视萤幕比起来,客厅里放置的七十吋大萤幕简直神器,可惜平常下班太累,根本没有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心情,客厅向来都只是其他大学生室友一起吃宵夜赶报告才会用到的地方。

    面对表情惊恐的苏方瑞,魏予彻轻轻晃了晃手上的名片,接着才冷下脸说道:

    「我能一张照片让程陌红,就能一张照片让你丢工作,那里的圈子可不比这里,八卦向来口味越重越好,你的淫照不少呢……不知道大老闆的女儿看见了会怎么样?」

    「苏方瑞,你听说过警察打人吗?」

    发现是他之后有些惊讶地问他最近怎么不出去玩了?是不是干过太多人得病了?还说安全性行为是很重要的,他可以陪他去医院做筛检。

    从头到尾在车上透过车窗看默剧的程陌只听见了人渣的最后一句大吼,见魏予彻上车立刻就紧张地发问。

    得不到正面答覆的程陌回过头,望着窗外弯下身捡起名片脸色难看的苏方瑞,对方的身影在魏予彻的行驶下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魏予彻又叹了口气补充,显然对于自己的坏名声也是感到颇为无奈,夜路走多了真的会遇到鬼,但是遇到像程陌这样可爱又纯良的小鬼他也只能认了。

    「……具备……具备法律效力的那种吗?」

    通红着眼睛跟鼻子,程陌显然对于他刚刚说出口的「我早就知道跟你在一起会很麻烦了」表示严重怀疑与不信任。

    用名片在苏方瑞的脸颊上拍了拍,魏予彻松开指尖,名片在空中转了几个圈掉落在地上。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但是魏予彻喜欢。既然程陌真心诚意地发问了,那魏予彻律师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他:

    「你跟他说了什么?他为什么说要告你!」

    没有打算让程陌知道太多,魏予彻发动汽车踩下油门。

    魏予彻在心里暗骂,直接在走廊上把程陌就地正法,既然对方都有可以去艳遇的心情了,那他就不必客气了。

    如果可以理解什么叫做警察打人,那就肯定会明白什么叫做律师恐吓了吧?一样都是穿着制服的流氓。

    「在、在一起……?你……你的在一起……跟我的在一起意思……一样吗……?」

    魏律师视角就写到这边了,字数比我预想的多好多……(喷泪

    「与其睡女人硬得这么辛苦,不如卖屁股求干轻松点,你说是吧?需不需要帮你介绍几个爱玩肛交屌又大的老闆?」

    骚货!

    「那要是等到、等到草案通过了呢?」

    看着程陌又浪又淫荡地瘫软在自己身上求干,魏予彻满意极了。

    魏予彻开着车,馀光扫过始终侧着身回头望的程陌,很想开口叫他不要再看,却还是忍住了。

    第四个週末,程陌在週六晚上与姊妹们约聚餐,似乎还抱着有机会的话顺便艳遇一下的心情,很早就进了浴室洗澡。

    「通过了,想同居还是想结婚……你说了算。」

    就在魏予彻片子看到一半的时候,程陌穿着睡衣拿着水杯出现在客厅走廊口,似乎是出来倒水发现客厅有动静就走过来看看。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