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搜查令(4/5)
“因为我在电视上,看见西九龙警署的记者发布会。”
之前两次在湾仔警署报案碰壁,她不再信任辖区内警方。特意选择西九龙,是因为不久前他们侦破了七年悬案。
“我想,西九龙警署的警察,也许能重视嘉嘉的失踪案。”
她伤害自己,赌上安稳生活,只是孤注一掷,想找回唯一的朋友。
“昨晚我一个人出门,坐一站地铁到中环,再搭天星小轮过海到码头。我披了一件大衣,挡住病服上的血迹。”
“当时街上人再多,也没人认识我,没有任何人能替我作证。”
“到了维港附近,我才脱掉大衣。”
黎珩紧紧盯着她脸上的每一处细微表情。
方芷珊不停地记录。
邱荷低下头,喃喃道:“我查到现在,甚至不知道旧照片里那间阁楼地址,怎么可能跑去阁楼杀了他?”
“我问过他,认不认识嘉嘉。他说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
“但是当时,他脸上的表情,明明是认识嘉嘉的。我看得出来……可是我再追问下去,他就报了警,说我尾随他。”
她查到的线索彻底中断,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用极端的方式求助于警方。
却没想到,最后反倒坐实自己的杀人嫌疑。
“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不是我干的,不是我……”
……
不管怎么样,这起案子因纪明嘉而起,警方第一时间分头调查与她相关的线索。
会议室里,白板上密密麻麻,都是刚梳理出的线索。
案发初期信息杂乱,警员们需要慢慢筛选排查。
众人将视线投向白板上纪明嘉的照片上。
她皮肤白皙,长相柔弱秀气,眼型狭长,眼神怯生生的。
警员们一个个起身,汇报调查进度。
“户籍里显示,她父母早逝,爷爷奶奶在五年前先后离世,外公外婆年纪很大,早就和她断了联系。”林家聪无奈地摇摇头,“电话里,她外公外婆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都没了,没有义务抚养外孙女。”
“我们去了她以前住的屋村。街坊说很多年没见到她了。她从小性格安静,见人也不知道打招呼,大家和她都不熟悉,还以为她只是搬走了。”
警方查遍纪明嘉的全部信息。
没有离港记录,没有新开的银行账户,也没有大额流水。
“我查到一个手提电话号码登记记录。通讯台调取完整记录需要时间,目前只能拿到号码。”沈之澄翻了翻资料,“我打了好几次没人接听,发了短信,还没收到回复。”
“继续跟进联系。”黎珩又转头看向其他人,“骆志业那边查得怎么样?”
“我们走访了康和精神康复中心的医护人员和他的病患。几个护士说,骆医生性格很好,和同事们相处融洽,很爱开玩笑,病患都很喜欢他。”
“查过他的银行户头,原来精神科的医生薪水这么高。每个月的流水都很大,基本上都是享受型消费。”
高子杰站起来:“那两个纪明嘉的假父母,也已经查过了。他们确实是邱荷请来的演员,是在广告活动中认识的,一人五千的酬劳。严格来说,两人妨碍司法,需要依法追责。但他们完全不清楚案件真相,当时邱荷也只跟他们说是为了找人,这是在‘帮忙做好事’,所以具体的责任轻重,还要等到后续跟进时再界定。”
“其实从作案动机来看,我反而觉得,邱荷作案的可能性比较低。”老游翻阅笔录,“这三年间,她一直在追查纪明嘉的下落,直到上个月,她开始咬死骆志业。”
黎珩沉吟道:“如果她的目标是找到纪明嘉,一旦骆志业死了,关于纪明嘉的线索也就断了。”
“这样一来,她的坚持会全部作废,所有疑点还会集中指向她。”沈之澄从案卷中抬起头。
警员们沉默了许久。
在逻辑上,邱荷没有杀人的理由。可跨年夜在维港码头,她亲口说出的杀人方法和地点,又和现场完全吻合。邱荷拿不出案发时间段的不在场证明,加上骆志业此前报警举报她骚扰,嫌疑叠加,警方只能以证据为准。
“笃笃笃——”
敲门声响起,雯姐在外说道:“ada,死者骆志业的女友主动过来,说要提供线索。”
……
死者骆志业的女友岳美玲,年约三十岁,此时坐在问询室的椅子上,神色凝重。
“我是听倩瑜说起她爹地的事。”她解释道,“今天一直联系不上志业,我给倩瑜打电话,才知道发生了这种事。”
“你说要提供线索?”警方问道。
岳美玲说道:“我和志业在一起五年了,感情一直很好。在我的印象里,他从来没有得罪任何人,更不会和人结怨。志业总对我说,很多人脾气急躁,没必要计较,退让一步就好,免得惹麻烦。”
“我和他认识到现在,唯一一次见他动怒,就是因为那个女人。”
黎珩抬眉:“哪个女人?”
岳美玲从手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过去:“就是她。”
黎珩接过这张照片。
照片是从楼上窗口俯拍的,一个女人站在楼下,抬头往上张望。
“是邱荷?”黎珩问道。
“今天早上,报纸上杂志上都在登。那个浑身是血的女人跑到维港,说自己杀了人。我当时就觉得眼熟,突然想起来,就是她。”岳美玲指着照片,“这是志业在家里拍的。他说那段时间,这个女人一直跟踪他,报警警告过,还是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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